根据《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鲁科字〔〕号),我们组织开展了年度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10月9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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