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9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以工代训工作受理的通知》和《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阿署人社办字[]93号)文件精神,年2月,共有19家企业名人员符合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条件。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享受补贴的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致函。
公示时间:年3月12日至年3月18日
监督-
来访地点:西城区教体大楼办公室
特此公示。
附:阿左旗年2月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年3月12日
注:附件请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