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受聘为东方中学“法治副校长”
2月26日下午,兖州区东方中学迎来了一位新的“副校长”。可是,这位副校长他的第一堂课既不是语数英,也不是生化物,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位副校长的身份比较特殊,他是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安如喜。授课开始前,东方中学校长冯志勇为安如喜检察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我是从事检察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从今天开始,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就是成为咱们东方中学的一员,成为同学们的法治老师,我很荣幸,更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安如喜检察长亲切地讲到,简单的开场白拉近了和师生们的距离,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安校长”的到来。
课堂上,安如喜检察长围绕什么是法、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内外经常发生的不良行为容易引发哪些犯罪行为以及应如何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授课。安如喜检察长以本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将原本艰涩难懂的法律原理,深入浅出地讲授给同学们,一个个精彩的法制小故事不仅仅引发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更使得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到更多与自身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如何辩明是非、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应对不法侵害等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同学们听得意犹未尽,从东方中学的学术报告厅里,不时传来阵阵掌声。
以前觉得刑事犯罪离自己很遥远,听了课才明白从小筑牢法治意识和法律精神的重要性。
不光是自己,更要向身边的家长、朋友传播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课后,安如喜检察长代表兖州区检察院向学生赠送了余册普法图书,为学生们搭建起学法、懂法的桥梁,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
据了解,下一步,兖州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已被聘任的12名“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普及法律常识,加强警示教育。兖州区检察院也将借助这一机制,以未成年人为重点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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