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通知的通知》(云人社通〔〕7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5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生产发展方向、长期就业人数多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企业按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通过企业申报、经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审核,拟对梁河金塔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给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现予公示。
申报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申报补贴金额(元)
联系人及电话
梁河金塔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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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元奇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年11月19日—11月25日
联系人:尹海燕联系-
公示网站: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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